近日,自然資源部發布公告顯示,《國土空間規劃城市時空大數據應用基本規定》(TD/T1073-2023)(以下簡稱《規定》)行業標準已通過全國自然資源與國土空間規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審查,自2023年3月5日起實施。該《規定》適用于城市層級國土空間規劃時空大數據應用,其他層級國土空間規劃工作也可參考執行。
《規定》倡導以人為本、需求導向、共建共享、全生命周期管理、安全可控等工作原則,明確了國土空間規劃城市時空大數據的定義與數據內容要求、數據采集要求、數據處理與質量控制基本要求、應用技術流程、典型場景的指標與數據服務要求,并提出了城市安全底線、城市人口結構、城市職住平衡、十五分鐘社區生活圈、城市區域聯系5個應用場景及其6個典型指標,鼓勵城市在此基礎上探索增加新的應用場景。
《規定》明確,各城市在運用大數據支撐國土空間規劃管理時,應按照本文件相關要求進行必要的數據校核。當數據采集、處理與質量控制,均高于本文件要求,并在多場景(高于一次)驗證校核、分析方法成熟并經省部級以上(包含副省級城市及城區常住人口在500萬人以上城市)政府機構采用的數據應用,可作為國土空間規劃決策服務依據。
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規劃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建立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動態監測評估預警機制是《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2021—2035年)》明確的重點工作任務。但是,由于數據產存分散、數據類型繁雜多樣、數據收集處理缺乏統一標準,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國土空間規劃監測評估預警工作效率。制定統一、融合、規范的國土空間規劃時空大數據應用標準,重點加強對手機信令等具有強時間屬性的空間數據使用規范,將進一步提高行業大數據應用的科學性、準確性和時效性,更好支撐國土空間信息模型和規劃實施評估等工作,助力“可感知、能學習、善治理、自適應”的智慧規劃建設。
評論:有數據,還要有標準
數字中國戰略、數字政府建設,無不對數字相關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大數據治理將成為智慧社會構建的核心和關鍵。具體到國土空間規劃工作,就是要用大數據提高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科學性,優化國土空間發展格局。
實踐中,時空大數據已越來越廣泛地應用到國土空間規劃多項工作中,形成了一些各具特色的算法模型、智能工具和數據集等。然而,就像過去 A品牌的手機難以用 B品牌手機的充電器一樣,由于時空大數據來源廣泛、類型多樣、數據格式和算法不統一等,阻礙了海量數據的有效匯集,制約了大數據潛力的發揮,影響到數據支撐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有效性。
《國土空間規劃城市時空大數據應用基本規定》聚焦城市時空大數據的類型、內容,首次構建了時空大數據應用的統一標準,推動建設全要素、多類型、全覆蓋、實時更新的權威國土空間規劃數據庫,讓數據與數據之間發生邏輯聯系、產生化學反應成為可能,讓“數據大”向“大數據”轉變、進而生長出“智慧”成為可能,將逐步提高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用數據說話、用數據決策、用數據管理和用數據創新的能力,在推進“可感知、能學習、善治理、自適應”的智慧規劃建設方面邁出了新的一步。(來源:中國自然資源報 作者:程秀娟)